半岛体育篮球、足球等球类运动作为竞技类体育运动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参与者也遍布各个年龄层,但是竞技运动往往伴随着一定的受伤风险,那么,受伤后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呢?走进今天的“法在身边·《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来了解一下。
如今,不少青少年都十分热衷篮球半岛体育、足球等球类运动,但有家长也会因为竞技运动往往伴随着一定的受伤风险而担忧,不仅如此,受伤后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也会成为一个困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律师介绍,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安全保障义务。竞技运动是一项具有群体性、高强度对抗性及人身危险性的竞技体育运动,损害后果除因其他参加者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以外,一般应由受害人自行承担。
损害后果除因其他参加者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以外半岛体育,一般应由受害人自行承担。参与者自愿参加这种带有一定风险的竞技体育活动,被视为愿意承受可能发生的危险所带来的后果半岛体育半岛体育,即同意自甘风险。
《民法典》设立的“自甘风险”条款,鼓励文体活动参与者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对抗,既保护了参加者的基本权利,又使得文体活动能够规范半岛体育、有序开展。
作为文体活动的参与者,一定要充分了解所参与活动的形式和特点,全面考察活动组织者的安全保障能力,结合自身情况,合理预估活动风险,增强自我保护意识。